市直各有关单位:《侯马市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为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落实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资金120万元及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剩余资金30余万元,具体如下:项目实施指导价格补助一览表服务环节市场价格(元/亩)补助标准(元/亩)备注玉米机收按实际市场价格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小麦旋耕施肥机播按实际市场价格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小麦机收按实际市场价格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玉米硬茬播种按实际市场价格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四)补助方式,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由农业、农机等部门采取公开规范、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项目实施区域所在的乡(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应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由所在作业区域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服务组织的作业面积、农户信息、合同内容等进行初验,由所在作业区域乡(街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核验工作,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流程、服务组织标准及补助要求和运行机制,负责牵头实施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