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银川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财政局研究同意,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财政局2024年9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银川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银川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川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和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职责共同管理,指导开展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分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二)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1.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4.其他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文化旅游项目、文旅融合发展事项,(四)支持文化旅游市场管理1.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第三章专项资金申报与管理第八条专项资金申报主体,资金申报单位为在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申报资金的文化旅游企业的条件和要求:(一)从事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三)文旅专项资金结余结转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三)专项资金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