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对县(市、区)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我区2025年—2029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附件:2025年—2029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县(市、区)属非营利组织名单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2025年4月2日附件:2025年—2029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县(市、区)属非营利组织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