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5〕20号),2025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对象为2024年首次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和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转专业”企业(非工业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跨地市”企业(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在《关于韶关市2025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拟入库项目的公示》的公示期内,有单位提出了异议,对韶关市2025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拟入库项目进行了修改,公示期自2025年7月3日—7月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附件:韶关市2025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拟入库项目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2日(联系人:韩学光、熊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