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新片区楼宇经济发展,一、支持重点对于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发展产业的楼宇企业,以及新片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相关配套服务性企业,楼宇(园区)运营主体负责汇总申报企业信息;(二)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三)申报途径,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材料明细以申报通知为准;(四)审核流程,临港新片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二)享受支持的企业,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重点区域内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各类楼宇(园区),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实施办法》(沪自贸临管委[2023]102号)同时废止,来源:上海临港新片区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