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临港新片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旅游产业领域企业或机构,二、申报条件支持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2025年度(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旅游产业领域企业或机构,附件12025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支持引领型、标杆型项目开发建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申报建设类项目,(4)由B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阶段性)专项审计报告(含费用明细、合同、发票等凭证)(5)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出资证明;8.申报设备补贴的,给予单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证明(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申报产业联动项目的,须提供运营至少3个月以上的产业旅游项目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含参观点、展示空间、旅游线路,还须提供由B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含费用明细、合同、发票等凭证);8.申报旅游功能提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证明(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各类评定证明材料等(含有关公示文件、评定结果相关材料等);8.申报统筹开发乡村民宿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证明(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申报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证明(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申报旅游产品开发获奖的,给予单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证明(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告(含举办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8.由B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含活动参与人数、运营情况、经济社会效益,费用明细、合同、发票等凭证,费用支出与发票开具须于2025年7月22日前完成)9.申报品牌旅游节庆活动的,须提供活动在临港新片区至少连续三届举办的承诺书;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申报单位办公地点证明(含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或自有房产证明);4.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6.申报单位税务登记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7.项目开发运营总结报告;8.由B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含项目提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