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电企业、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现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二条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安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事宜,为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建设运营、评价监督和充电找桩提供服务支撑,第七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包含规划选址、项目备案、用电报装、项目施工、平台接入、竣工验收等环节,第八条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选址、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第十四条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管理:(一)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33009)、《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NB/T33018)等相关要求,第十五条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和运营企业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第三章验收管理第十八条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管理:(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二)公用、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三)公用、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运营的,由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在省充电服务平台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递交相关承诺资料,企业经营范围含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第二十三条公用、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应具备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承诺的条件或委托满足承诺条件的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建设运营,(二)充换电站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和选用的充换电设备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