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25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21.8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支出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审计、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四、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年度补助资金下达情况,现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随文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附件:1.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荔城区财政局2025年6月26日信息公开类型: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