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要求:“南疆四地州(包括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最长不超过3年,”对阿克苏市2025年3月企业招用员工申请社保补贴资料进行审核,3月企业社保补贴969人123.873688万元,其中:1.企业延续申请社保补贴921人118.122291万元(2023年延续40家企业458人56.720305万元,2024年延续87家企业432人57.781646万元,2025年1到2月延续15家企业31人3.62034万元),2.2025年3月新增人员23家企业48人5.751397万元,经企业申报、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向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997-2180390、2122004附件1:阿克苏市2025年3月新增人员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2:阿克苏市2025年3月(2023年延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3:阿克苏市2025年3月(2024年延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4:阿克苏市2025年3月(2025年1月延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