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地市分行:为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促消费、增活力、稳主体、优环境的重要作用,打造诚信投资消费环境,根据《山东省信用管理典型园区、街区(商圈)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发改财金〔2023〕960号),经自愿申报、地市推荐、材料审核、联合评审等程序,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构建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信用信息为企业融资增信赋能,实施有效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信用文化的传播推广,加快提升园区街区的信用建设水平,不断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做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关于“支持信用园区、街区建设”的部署要求,认定为山东省信用园区、街区(商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