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4.各区(管委会)可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6个(已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地方验收的单位不占用推荐名额),6.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5.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6.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二)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珂23117664施雨润18121388225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邮编:200020邮箱:shiyurun@sheitc.org.cn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6月27日附件:制430附件.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