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订《昆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内容1.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支持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示范荣誉认定、推荐及监测,支持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评比,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二、奖补办法(一)直接奖补类对于苏州市级及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发文认定的主体,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补助额度:参照《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省级实施方案测算补助标准表》执行,竞争立项类项目申报时须提供《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汇总填报《昆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经区社会事业局、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五、项目绩效各申报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项目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