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5〕77号各镇街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在中山转化,根据《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中山科规字〔2024〕2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认定工作,(二)已获得认定的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培育单位,二、认定条件(一)中试平台建设依托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三、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填写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材料,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申报管理”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业务类别选择“2025年科技发展专项”→选择“2025年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推荐,四、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二)镇街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三)一体化系统中显示申报书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下载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附件: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25日附件下载:附件: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