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中心年度动态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18年(含)以前经省科技厅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的4927家工程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三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三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区域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工程中心依托单位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完成账号注册,请各工程中心按照评估材料填报时间登录服务平台,包括: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数据填报模板详见附件3)、上传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4)、《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详见附件5)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广州、深圳所辖工程中心评估材料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1~31日,其它地市所辖工程中心评估材料填报时间为:为2025年8月1~29日,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工程中心评估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汇总上报未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及依托单位已注销的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详见附件6),五、有关事项(一)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请通过服务平台“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提交上一年度报告,020-83163264附件:1.2018年(含)前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2.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基本合格名单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板)4.真实性承诺函(模板)5.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6.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省科技厅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