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镇收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公示主要内容如下:编制依据:《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阳部规〔2023〕30号)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配套工程建设单位:中交四航(阳江)绿色矿业有限公司规划范围:阳西县溪头镇永安村、那㙟村、新丰村,用地面积413344平方米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用地面积4133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834.5平方米,在地块内解决,地块内道路合理设计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市政管网尚未建设完善区域须自行设置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地块排洪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地块配套设施:变电房、开关站、垃圾收集房、污水处理房、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充电柱,主要图纸:项目效果图、总平面图该规划的相关内容可通过现场公示牌、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话(0662-5561656)查询,凡是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662-5561656)向我镇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附件:(公示效果图和总平面图)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pdf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