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拟转用土地位于李家寨镇万冲村,四至范围:东至万冲村,南至万冲村,西至万冲村,北至万冲村,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2023〕1号)规定执行,将土地补偿安置费6.606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6425万元,安置补助费3.9638万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李家寨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李家寨镇人民政府、浉河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公告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