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及闽宁协作第28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闽宁协作,全方位推介促销隆德名优特色农副产品,扩大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消费帮扶,依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5〕11号)、《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16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要(一)项目名称: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二)项目管理单位:隆德县农业农村局(三)项目建设单位: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四)项目建设地点:区内外(五)项目实施时限:2025年1月-12月二、建设内容围绕隆德牛肉、蔬菜、菌菇、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品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强化宣传推介,建设外销窗口,培育销售主体,拓宽营销渠道,扩大市场销量,助力东西部协作及闽宁消费帮扶工作,依据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协会文件要求,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宁夏精品(优品)中国行、农交会、农洽会、绿博会、固原市农文旅推介招商、宁夏品牌节等推介展销活动,严格按照《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要求,对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市内、区内、区外农特产品推介展销、节会赛会活动,每家次以奖代补0.12万元、0.25万元、0.5万元、1.2万元,对外出参加各类农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招商引资和产销对接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经营主体在县内外城市新建“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包括牛肉直营店)5个,对按照统一设计门店标准要求,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销售额的2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个,对2024年依托闽宁协作项目新建且验收合格的“隆德有礼”直营店继续给予支持,在2025年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金额5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后按照销售额的10%给予奖补,每家补贴不超过10万元,一是支持经营主体设计、制作和使用带有“隆德有礼”“六盘山牛肉(隆德产区)”“六盘山冷凉蔬菜(隆德花菇)”“隆德香醋”等品牌标识和产品认证标识的包装,按照设计制作成本的30%给予补贴,每家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三、资金概算项目计划总资金290万元,来源于闽宁协作项目资金,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市内、区内、区外各类农特产品推介促销活动补贴;二是2025年新建“隆德有礼”直营店补贴,2024年新建直营店销售奖补;三是企业设计制作农副产品包装补贴;四是农产品品牌设计制作、宣传推广和聘请网红开展新媒体直播推介费用,各类节会赛会活动布展及相关设计制作费用;五是组织外出参加农文旅产品推介展销、招商引资和产销对接活动的相关费用,开展项目实施前期调研,遴选“隆德有礼”直营店建设主体,签订建设协议并组织建设,按照区、市、县相关部门(单位)文件要求陆续组织开展农副产品推介促销活动,制定项目方案,完成农文旅产品推介促销、“隆德有礼”直营店建设、农副产品品牌设计制作和宣传推广、外出参加各类农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和产销对接活动等建设内容,分批次验收并兑付补贴资金,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建设外销窗口,培育市场销售主体,组织参加推介促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县牛肉、蔬菜、菌菇、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食醋、胡麻油、蜂蜜、沙棘饮品等农副产品销售量,成立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张广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副组长:张睿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昭成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成员:孙国强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主任张毓麟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主任王愿军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主任张维新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副主任杜慧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项目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筹措项目资金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牵头实施项目,成立项目建设小组,由孙国强任组长,张维新、段敦亮、田德成、祁英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资金兑付、绩效考评、项目总结等工作,一是经营主体建设“隆德有礼”直营店补贴,销售额核算时间为建设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须提供建设协议、营业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进货台账、销售台账、银行凭证、图片、联农带农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