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在全县遴选1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行承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挂牌“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二、目标任务按照市场运营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在昌宁县公开遴选1家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承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综合服务中心重点服务事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信息采集录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务管理、规范创建、技术指导、市场营销、农资对接、金融保险、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三、运行机制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需求,四、建设要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中择优遴选,优先鼓励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联合社)和承担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行承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授予“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牌匾,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昌宁县新型农业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及电话:赵智梅0875-7130902电子邮箱:cnnjtj@126.com附件: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0日附件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申报单位名称(盖章):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从业人数联系电话注册登记时间服务团队人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开户名及开户行银行账号注册资金(万元)主营业务申报单位基本情况(500字内)可另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