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领域面向全省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领域组建创新中心,构建“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生态,形成支撑制造强省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体系,二、牵头单位要求1.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研发投入,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经验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成员单位应包含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至少5家主体,具备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三、建设方式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四、申报材料要求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会同成员单位编制《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详见附件),(三)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单位编制申报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技术、产业专家对创新中心必要性、可行性、唯一性等开展综合评审,确保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切实可行,附件:1.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1).docx2.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17日标签:通知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质量技术工业(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