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意向合作方:原《喀什经济开发区国际智慧物流园租赁意向征集公告》中关于报名时间的要求,现作如下更改:将“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喀什经济开发区加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或指定邮箱)”,修改为“请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喀什经济开发区加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或指定邮箱)”,其余公告内容保持不变,因时间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有意向参与的企业或个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提交报名材料并随时与我们联系,深入洽谈合作细节,特此公告喀什经济开发区加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