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2025年灵武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下达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总额320万元,农民合作社培育所支持的每个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1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每个经营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8万元,一是原则上重点对近1年内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优先支持,二是所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积极开展市乡村三级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示范社和示范场可适当放宽扶持条件,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灵武市重点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完善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种植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如下:一是对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小型农业生产、田间灌溉、病虫害防治、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扶持,三是支持提升智慧农业发展水平,且符合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扶持对象,五、提供资料1、参加遴选报名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示范社或示范场文件或图片资料4、法人、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征信资料5、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年度企业信用公示资料6.所有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提供联农带农示范带动各项工作资料7、粮食储存库、农业机械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有相关土地备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