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稳定我市生猪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2号)精神,拟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的宁夏农垦灵农生猪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兑付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51-4030888(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