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快发展我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二、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四、资金来源及支持范围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县内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经营主体购买农产品加工设备,对年内无违规经营行为的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进行补助,七、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主体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及相关材料:(一)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四)联农带农证明材料:申报的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5年6月30日前自愿向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四)项目审核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后及时联合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核查验收,要求获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的项目,项目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附件:1.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工作专班2.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3.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主体汇总表4.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验收表文件下载: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4.docx关于印发2025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