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渔业生态养殖产业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一、资金来源和支持范围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鹏镇、同和镇、国安瑶族乡、马练瑶族乡、思旺镇、官成镇、丹竹镇、东华镇范围内建造小土塘、水坑、圆池、方池、圆桶等方式进行山泉鱼生态养殖的各经营主体新建养殖池、进排水设备、检测设备的安装采购等,(二)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主体为我县大鹏镇、同和镇、国安瑶族乡、马练瑶族乡、思旺镇、官成镇、丹竹镇、东华镇范围内建造小土塘、水坑、圆池、方池、圆桶等方式进行山泉鱼生态养殖的经营主体,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申报书,3.建造池、塘等开展山泉鱼养殖的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主体前三年所生产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不达到100%,3.申报主体正在实施渔业生产类财政资金项目,5.申报主体所申报项目不在扶持范围,本资金只用于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发展,项目申报主体要与当地村委签订项目联农带农协议,要求获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的项目,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1.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申报书2.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申报主体汇总表3.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验收表文件下载:平农发〔2025〕16号(关于印发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2025年平南县山泉鱼生态养殖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3.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