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新材〔2025〕40号)文件,现就开展我区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的新材料,以及直接使用该新材料生产的新产品,(二)推荐《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及新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主要应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型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申报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产品为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3年1月以来),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三)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新,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三、申报材料(一)《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胶装一式五份+光盘2张(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并刻录光盘),同步报送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于6月25日前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附件:1.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2.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新材〔2025〕40号)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