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管委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负责区管委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五)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