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十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社会发展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