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深入推进就业促进行动,现就呼和浩特市就业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一、采集范围及内容各旗县区需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全面就业信息采集,同步做好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以便为后续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精准、详实的数据支持,二、工作要求(一)强化协作配合,各旗县区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的相关要求,为就业信息采集筑牢基础,(二)重视宣传动员,宣传动员工作在此次就业信息采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与村(社区)需协同旗县区全力推进政策宣传、信息排查以及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系列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协理员务必以严谨细致的态度落实信息排查和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让广大居民和用人单位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准确无误的信息及时录入并妥善维护至内蒙古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联系人:姜浩联系电话:0471—5181312附件:关于开展全市就业信息采集的通知.docx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