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推动我市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创建一批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站(简称示范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鄂州市范围内已建站并运行满两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之前完成建站)的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二、评选原则示范站评选坚持“好中选优、示范带动”原则,优先支持服务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成效显著、产学研合作紧密、运行机制健全、示范效应突出的工作站,同一细分产业领域择优支持建设1个示范站,工作站依托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写《鄂州市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站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7时,2.推荐审核,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审核后,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四、结果应用对认定为“鄂州市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站”的单位授予“鄂州市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站”称号,纳入“鄂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支撑专项”重点支持范围,五、咨询方式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11楼联系方式: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27-60896573附件:1.鄂州市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站申报书2.鄂州市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站建设标准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