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空缺编制内面向社会实施2025年“盂雁归巢”体制内人才回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本次回流面向盂县籍在盂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回流对象为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及盂县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盂县籍人员包括以下人员:1.本人为盂县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盂县),7.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不予引进和回流的,申请回流人员持以下材料在盂县县委人才办进行报名登记: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6.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回流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进入现单位时间及方式、是否在编在岗、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基本信息,须同时加注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回流意见并加盖公章,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谈话等方式对回流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拟回流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在盂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拟回流人员进行公示,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0353-8188890地址:盂县秀水西街5号县政府主楼340室附件:1:“盂雁归巢”人员登记表.docx2:诚信承诺书.docx中共盂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