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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市本级“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5-26
现就做好市本级2025年上半年“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市本级申报生活、居住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就职用人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申报,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须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在“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三、申报期及补贴期限此次申报期为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当期申请的生活、居住补贴月数以当期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实际月数为准,本期申报补贴的开始期限可前沿至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起始月,本申报期未满足最低申报条件的(未缴纳满3个月社会保险的)应于下个申报期申报,选择“‘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政策(市本级申报通道)”条目点击“我要申报”,五、申报材料(一)《锦州市“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申请表》,应将多份证书扫描至一个PDF文档)注:上一申报期已成功申报补贴至2024年12月的,符合补贴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和高校毕业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二)各县(市、区):申报用人单位为市属及以下企业的,应到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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