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现将我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二)2022年经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认定的,二、申报条件严格执行《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经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推荐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注册并登录(企业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可在工作台->应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子系统”进行填报,原“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平台”的用户注册信息同步至“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无需重新注册,自主有序安排本地区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受理各地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组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开展前置审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综合前置审查意见,全国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从未授权、委托或指定各类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申报工作,六、联系方式(一)省、市科技部门咨询方式1.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2534962.各地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二)税务部门咨询方式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三)“省网”技术支持单位: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1-86492265、86523778(四)“国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9943997、010-69943998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要点分工2.专项审计(鉴证)中介机构承诺书3.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5年4月2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