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嵛山党群服务中心、龙安农业服务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精神,下达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500万元,现剩余58万元继续实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行动项目,请各乡镇按照《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行动的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申报,申报项目须为2025年1月1日起建设的项目(2024年已实施此项目的主体不再申报),申报材料经乡镇初核后,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联系电话:0593-7991016,附件: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行动的通知福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