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7号)要求,核定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各地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各地要根据办学条件情况和资金管理要求,支持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奖补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应当结合本地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本地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综合奖补”等五个方向,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附件:1.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表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2025年5月30日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