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驿站运营服务工作,择优选择一家具备条件的运营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我县就业驿站,择优选取一家服务运营机构为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新丰县“就业+金融”服务就业驿站、新丰县丰城街道江南社区就业驿站的运营服务,二、项目概述(一)采购单位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项目名称及相关情况1.项目内容:新丰县“就业+金融”服务就业驿站、新丰县丰城街道江南社区就业驿站就业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结合服务运营考核评估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是否续签,3.项目标准:新丰县“就业+金融”服务就业驿站:拾万元整(¥100,000.00元)、新丰县丰城街道江南社区就业驿站:陆万元整(¥60,000.00元),(三)项目内容及要求1.功能定位新丰县就业驿站是集公共就业服务和便民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场所,仅用于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4.权利及义务(1)采购方对就业驿站运营管理采取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如未达到考核目标或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就业驿站运营管理出现问题,服务运营机构应完成合同约定服务项目的量化指标和其它应配合完成的工作要求,每季度向采购单位提供项目服务情况、执行情况、成果总结、财务报告等相关的材料,9.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对确定为2025年新丰县就业驿站运营单位的申报单位,附件1:新丰县“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报名资料一览表.doc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附件4:申请人声明书.doc附件5:新丰县”就业驿站“年度服务指标.docx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