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广东耀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的李方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韶曲劳人仲案字〔2025〕193号),因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7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一号人社局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韶关市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