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现就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旅行社未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6.导游服务态度恶劣,擅自中止导游服务,8.未获取导游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质,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的无证“导游”、无证“旅行社”、不法“旅游中介”,二、线索反映渠道(一)电话反映,三、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二)对发现线索进行举报,凡属重大事件经查实依法立案处罚的,按处罚金额的10%给予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