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565.2757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106552.687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排计划1.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三批3784人次本市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851.4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824.6万元,2.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7号)规定,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1519万元,3.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8号)规定,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1514万元,4.按照《上海市2025年加力支持家电家居家装消费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23号)规定,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38306万元,5.按照《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4年“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商商贸〔2024〕43号)规定,6.按照《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6号)规定,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68.662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389.0875万元,7.按照《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和《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环规〔2024〕15号)规定,附表:上海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七批)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6日相关附件上海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七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