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集中受理辖区内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各区县(功能区)企业申报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报送,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网”,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督促辖区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工信、财政、税务部门扎实做好企业研发创新管理服务工作,企业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是部门审核、专家评审认定的依据,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及时、如实向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留存企业申报电子版材料备查,51708805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3.中介机构声明书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5.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6.各区县(功能区)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x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x附件3:中介机构声明书.docx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5: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xlsx附件6:各区县(功能区)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docx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