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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第二批省级项目制培训项目的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6-06
或者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余刑24个月内的在莞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户籍或社保可放宽至广东省内),三、培训项目范围及要求(一)培训项目范围培训项目应突出服务我市产业需求,以及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等,对国家职业标准有培训参考学时的,可参考学时要求并结合实际需求等确定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课时,国家职业标准中没有参考学时要求且未公布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应参照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申报单位填写《东莞市省级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报面向残疾人、余刑24个月内的在莞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原件及电子档(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邮寄至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项目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课时、教师及培训场所设备配置要求、验收标准、培训成本及建议补贴标准等因素初定培训项目,在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已公布的培训项目遴选承训机构,有意愿承接培训项目的机构请留意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承训机构遴选通知,附件:1.东莞市省级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2.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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