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政府于2022年1月30日印发《金湾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3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现该办法有效期届满,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结合金湾区实际,中心起草了《金湾区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6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B2栋303室,区金融服务中心业务部收,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jwjrfwzx@zhuhai.gov.cn,珠海市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