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5号)、《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人社〔2024〕5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等18家零工市场(驿站)符合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认定条件,拟给予每家零工市场6万元、零工驿站3万元的一次性运维补助,共计66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附件:安溪县2025年度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验收合格名单及补助资金(第一批)明细表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