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文昌鸡养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示为提升文昌鸡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起草了关于《文昌鸡养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修改后的《文昌鸡养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5月30日文昌鸡养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文昌鸡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第二条文昌市内参加信用评价的文昌鸡养殖企业主体(以下简称“参评主体”)的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文昌市所有文昌鸡养殖企业主体,第六条中共文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监督参评主体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文昌鸡养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工作,依据《文昌鸡养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实施审核评价工作,第十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公示参评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第二十二条对信用评价为D的养殖主体进行以下管理措施:(一)实行重点监管,得4分4系统数据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监管信用行政监管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根据近三年国家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等发生未修复的行政处罚记录进行扣分,扣完为止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征信数据库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有被纳入高频失信行为主体名单(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次数10(含)次以上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征信数据库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行政检查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近三年国家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等公示记录进行扣分:结果不合格,扣完为止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征信数据库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司法信用经营主体涉案纠纷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