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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2025-05-30
国科金发计〔2025〕187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2025年度公益性机构注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的受理工作,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按工作程序审核批准后注册成为依托单位,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二、申请注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公益性机构,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注册申请:(一)关于研究人员,2.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办法,申请单位请于6月16日-7月11日16时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2.法人证书业务范围中包含科学研究相关内容,预申请通过并获得受理号后方可填报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使用,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单位应当在9月1日16时前将符合要求的修改或补齐材料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逾期提交或修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将不予注册,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管理能力以及基础研究能力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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