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拟在重点领域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报软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二)申报的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产品类别属于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详见附件1),3.该项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各地经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推广的重点首版次软件产品并进行公示,市经信局发布《2022年宁波市重点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录》,三、有关政策(一)根据《宁波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经信规政〔2021〕86号),并获评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二)根据《宁波市高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甬经信化材〔2020〕169号),(二)每家企业仅限择优申报一个首版次软件产品,附件:1.2022年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指导目录.docx2.重点首版次软件申报材料清单.docx3.重点首版次软件推荐汇总表.docx4.检验检测机构联系方式.docx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