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李俊楠等2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布,举报电话:0577-88215022,附件1:序号姓名身份证性别人员类别创办企业名称补贴金额(元)1李俊楠330822********122X女在校大学生温州圣迅科技有限公司50002吴海逸330382********4938男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奇逸科技(温州)有限公司5000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