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2026年)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静安区2025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二、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一)支持《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发改产〔2024〕1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二)支持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上海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三)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支持标准:对重大示范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对需突破支持上限的上海市重大功能性服务业项目,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支持金额,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企业的所在区,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市级支持1:1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三个远郊区可按照不低于市级支持1∶0.5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选择“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3.项目单位有市、区两级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一是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