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实现就业方向的重要举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见习范围、时间和关系界定见习范围: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4届、2025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关系界定:见习期间,不是劳动关系,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进行业务办理前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贵州省就业统一业务应用门户平台进行单位认证,以“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身份报名需提前至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创业证》,对接方式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可自行组织体检,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服从就业见习单位安排,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