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2022年4月28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为鼓励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继续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我区制定如下措施:一、发展壮大扶持政策鼓励本区企业积极拓展区外建筑市场,凡在我区注册的建筑企业拓展区外建筑市场,1.建筑施工企业(1)实际开票营业额(新注册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月份换算全年实际开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建筑施工企业,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7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按实际月份换算全年实际开票营业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企业,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8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9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4)上述建筑施工企业奖励达到标准后,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9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2)施工劳务企业扶持奖励补助,(二)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确认企业申请本文件奖励涉及实现财政贡献额等相关内容,(三)区财政局:负责审核确认企业申请本文件奖励金额等相关内容,2.2022年度之前注册地在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含施工劳务),将扶持的各个档次转化为参照实际开票营业额的比例给予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