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7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信息,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宁德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认真评价、严格审核,全市共评价出守信单位373家、一般失信单位2家、严重失信单位5家,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暂行规定》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7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信息,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宁德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认真评价、严格审核,全市共评价出守信单位373家、一般失信单位2家、严重失信单位5家,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暂行规定》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